2022年3月4日,按照上级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及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医院党委召开营商环境专题党委扩大会议,会上对通知文件内容进行传达部署,医院党委班子成员与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出席会议。
按照《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辽纪发〔2022〕1号)和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与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营商环境监督攻坚行动。
医院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医院实际,全面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医院成立了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院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科,负责医院营商环境的日常工作。
书记、院长为医院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能科室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除进一步完善各项相关制度,还要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如医疗、护理、感染、人事、行风、安全生产等,每周组织人员对医疗服务、制度流程、医疗环境、患者诉求、人员管理等营商环境相关问题进行检查;建立营商环境自查台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部门和整改时限、追踪整改效果,并将相关内容定期汇总上报。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重点对照《方案》中的八个方面重点问题,结合实际工作,做好科室日常自查整改工作。
会议对照《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确定的八个方面重点问题,对医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会议强调,对于营商环境整治工作,医院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创建优质服务满意活动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患者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加强医德规范要求,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肃追究营商环境中的失职失责和作风问题,对医疗服务、后勤保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不正当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理念,切实增强我院营商环境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实处,全力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有序的服务,积极营造安全、整洁、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
纪检监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