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住院须知

铁岭市结核病医院(铁岭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须知

门诊就诊须知

一、最近14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最近28天内自重点管控地区或重点关注地区来返铁岭人员;境外返回不足28天人员;本人或共同居住者为从事例如冷链行业等可能接触新冠病毒或新冠病毒感染者相关工作的较高风险人群;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但血清抗体阳性者;隔离管控人员;既往新冠病毒感染者等。一律转至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二、门诊实名制,就诊当天携带身份证,所有进入医院人员请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经预检分诊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出示辽事通行程码和国务院行程卡后正常就诊。行程码异常者严禁进入医院,并按相关制度进行上报。

1、病情平稳患者请独立就诊,老年或行动不便患者、限一名亲友陪同。

2、门诊患者请自觉维护“一室一医一患”,排队等候时请保持1米有效距离,间隔就坐。


住院患者须知

1、所有需住院治疗患者和陪护,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急危重无核酸检测报告患者须单独至缓冲病房内救治,待核酸结果报告后转入其他病区。

2、各住院部病房实行全封闭管理,非必要不陪护,每名住院患者最多只可留一名陪护,陪护人员不得来自重点地区且住院期间不允许更换。病房禁止探视。

3、在院患者及陪护均不得离开医院,若擅自离院按自动退院处理。

4、来自重点地区的患者,需经过全面排查后,方可收治入院,急诊危急重症患者除外。

5、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住院期间严格按照院内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6、严禁外卖及快递进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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